來源:發布時間:2015-01-19 次瀏覽
記者昨天獲悉,《江心嶼歷史地段保護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發布。按照《規劃》,江心嶼將堅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優先,統籌資源,適度利用和開發,建設成以“孤、秀、雅”為景觀特色的市級風景名勝公園和以歷史文化展示主題項目為主的國家級旅游景區。
江心嶼現有面積1070畝,是“中國四大名嶼”之一,風景秀麗,名勝古跡眾多,著名詩人李白、杜甫、謝靈運、文天祥等都曾留跡江心嶼。
《規劃》將江心嶼歷史地段及其環境協調區定位為以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為重點,以中國詩之島、江天佛國、世界古航標為歷史文化核心價值,兼具旅游、休閑功能的溫州人文地標。
江心嶼歷史地段范圍為江心嶼東段島域,由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范圍組成。
核心保護范圍為共青湖水系以南島域(不含現狀客運輪渡碼頭),面積7.31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21.63公頃;環境協調區面積約37.91公頃。
按照《規劃》,江心嶼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各項保護和建設項目方案必須經市級以上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和文物主管部門審定批準。在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規劃確定以外的新建或擴建活動,建(構)筑物外觀造型、體量、色彩、高度都應與保護對象相適應。新建建筑必須為傳統坡屋頂式樣,外觀應與相鄰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或傳統風貌建筑風格相協調。除規劃確定維持原高的建筑外,所有建筑高度應盡量與相鄰文物古跡建筑一層高度相協調。如需突破,則建筑層數應控制在一層,總高不得高于7米。同時,該范圍內建筑功能應以展覽、園林、宗教等功能為主,配備必要的管理、市政等功能。